【国旗伴我成长】青岛为明学校小学部“培养法律精神,做遵纪守法、文明正气的小学生”主题升旗仪式
当鸟儿的啼唱叫醒清晨的太阳,当和绚的春风拉出第一缕阳光,当一滴清澈的露珠滴在荷叶上......一切是那么美丽又充满着希望。
12月2日清晨,青岛为明学校小学部升旗第十四周升旗仪式隆重举行,承担这次升旗仪式的是优质四年级四班新荷班。王子硕、李佳蓉同学担任本次主持。我们是一个爱学习、求上进、守纪律、讲文明的班集体,在老师们的教导下,我们幸福茁壮的成长着。学习中我们相互鼓励,共同进步。生活中我们相互帮助,团结友爱。“严谨代替松散,行动代替愿望,创最好的班级,做最好的自己”是我们班级的座右铭。
伴随着出旗曲,升旗手孙钰铭、李泽齐、丁玮毅、王腾逸四位同学迈着整齐的步伐向我们走来。随着音乐的响起,少先队员们高唱着国歌,眺望着国旗冉冉升起,耳畔回荡着气壮山河的国歌,我们为这一庄严的队礼而自豪,我们因肃然于国旗前而激动。升旗仪式结束后,张元瑾,唐嘉奕,王诗乔,梁擎宇四名同学进行了以“培养法律精神,做遵纪守法、文明正气的小学生”为主题的国旗下的演讲。
敬爱的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好!
今天我们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“培养法律精神,做遵纪守法、文明正气的小学生”。
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。国无法不治,民无法不立。法律,是威严和崇高的象征,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,社会才得以安全稳定和谐有序,公民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。
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国不可一日无法,家不可一日无规,校不可一日无纪。明学校就是我们共同的家,和谐的校园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。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!要充分意识到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,无论是在家庭生活、社会生活,校园生活中,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。
作为新世纪的少年,我们应当做到:
一、学法。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学会分辨是非,识别善恶,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。
二、守法。我们的祖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健全的国家,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。懂法守法,才能依法办事,远离犯罪边缘线。
三、用法。法制法规无处不在。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,时刻保护着我们。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。
四、宣传法。小学生同样需要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。我们虽然年龄小,但一样可以力所能及的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宣传法律,共同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。
亲爱的同学们,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。在校园生活中与法同行,就要先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。杜绝不良行为,加强自身修养,勇敢同校园不良行为作斗争,不要让“年幼无知”成为放纵自己、伤害他人的借口。要为推动崇尚文明、弘扬正气的校园风尚,做出自己的贡献。
在过去的11月份中,同学们都有着不同的进步与收获。其中以下班级获得11月份流动红旗他们是:优质102班,哈佛201班,优质304班,哈佛402班,优质502班GTP三年级,请以上班级派代表上台接受流动红旗的授予。
在青岛为明学校小学部跳绳比赛中创造一年级男(女)子单人单跳校园吉尼斯纪录,男生:哈佛102 万千树 成绩126。女生:优质102 赵一辰 成绩141
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,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长远的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。秉持心中的利剑,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!描绘美好的明天吧!谢谢大家!